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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45来源(作者):
创新管理手段 实现规模效益
广东省“区域性档案修裱中心”进入试运行阶段
近日,广东省档案局局长徐大章分别与阳江市档案局局长和肇庆市档案局局长签订《广东省“区域性档案修裱中心”项目合作协议书》,这标志着广东省开展对国家重点档案抢救新路子的探索进入了一个实质性阶段。
多年来,广东省档案局就注意抓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每年省财政都会安排一定的资金,对有档案抢救任务的档案馆进行补助。但由于路子不宽,方法不多,效果总是不大理想。最突出的问题是:基层档案部门人员有限,技术有限,设备有限,资金有限,要独立开展对重点档案的抢救修复,难度非常大,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如果将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社会化,又担心档案的安全无法保证。为了克服上述难题,广东省档案局决定在全省地市级档案局馆中选择若干个有条件的单位,设立具有“区域性档案修裱中心”性质的国家重点档案抢救点,开展对国家重点档案抢救项目的实施,并在年初将这一设想列入今年全省档案工作计划。经过半年多的调查了解和有关地区档案局的申请,省档案局确定阳江市档案局和肇庆市档案局为首批“区域性档案修裱中心”合作单位,并分别签订合作协议书。
在省档案局(甲方)与两市档案局(乙方)的合作协议书中,首先明确了项目的性质:是甲乙双方合作开展的国家重点档案抢救项目。项目设想由甲方提出,乙方主动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根据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的需要,自行配备相应的人员、场地及相关设备,并在遵守本协议书的基础上,自主开展对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工作。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扶持和技术指导。其次,明确了项目要达到的目标:按照国家有关重点档案抢救的要求和标准,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对乙方所在地区(包括市县两级档案馆)需修裱的国家重点档案的修裱工作,并逐步将档案抢救修裱范围扩展到本地区周边的其他档案馆,使经抢救修裱的档案能够向社会提供利用。第三,明确了甲乙双方责任:甲方明确将乙方作为一个国家重点档案抢救的“区域性档案修裱中心”,并从2008年省财政给全省的档案抢救费中一次性安排给乙方一定数量的经费作为扶持,用以购置档案抢救设备及配套用品;根据乙方对项目的经营管理情况,下达档案修裱任务指标,并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划拨相应经费给乙方;对乙方开展档案抢救修裱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乙方根据报给甲方的“方案”,配备开展档案抢救修裱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及设备,保证档案抢救修裱工作能在规定时间之前正式开展;本着节约的原则做好甲方所给经费的安排和使用,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并在每年初主动向甲方提供乙方上一年度档案抢救及有关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努力实现本项目提出的实施目标,并对甲方联系安排的其他档案馆需抢救修裱的档案优先进行抢救修裱;在对甲方联系安排的其他档案馆的需抢救档案进行抢救修裱时,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不得损害其他档案馆的利益;接受甲方对乙方开展档案抢救修裱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必须遵循协议规定的原则与要求。
目前,在阳江市档案局设立的档案抢救中心已经开始运行,进展顺利。肇庆市档案局也在积极进行档案抢救中心的筹建,按照协议要求,最迟在明年5月底之前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