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召开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现场会(图)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44来源(作者): 

国家档案局召开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现场会

建立覆盖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和全体农民的档案工作体系

杨冬权张岱梨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和平主持会议

 

 

11月20至21日,国家档案局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现场会。会议研究总结了近年来档案部门开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研究探讨了下一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发展思路。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杨冬权强调,各级档案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档案工作协调发展,建立与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相适应的、覆盖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和全体农民的档案工作体系。

  多年来,国家档案局高度重视“三农”档案工作,始终把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作为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为做好“三农”档案工作,国家档案局在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召开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专门会议,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开展“三农”档案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2005年,国家档案局还在全国选取了10个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联系点,及时掌握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最新动态,并对有关经验进行总结、推广。2007年,国家档案局与农业部、民政部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杨冬权在会议讲话中对近年来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总结。他说,经过各级档案部门的不懈努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各个涉农部门的支持和认可;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档案工作业务标准、实行目标管理考评和达标活动等手段,使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基础不断加强;以村务公开档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基层党组织档案不断完善、农民工档案开始建立、文化遗产档案得到重视、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及时建档、民情档案得到关注、农产品建立身份档案为主要标志,一批重要的涉农档案资料得到及时收集和有效利用,档案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档案管理水平普遍提高。

  对于下一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发展,杨冬权提出,各级档案部门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大胆破解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中的各种难题;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探索建立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以以人为本为核心,建立覆盖农村各方面和广大农民的档案资源体系;以有效服务为重点,建立方便农村各方面和广大农民的档案利用体系;以提高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档案队伍建设(讲话全文本报另发)。

 

  湖北省副省长张岱梨出席会议并讲话,她说,湖北是农业大省,做好“三农”档案工作,对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她要求全省档案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虚心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区档案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三农”档案工作,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湖北省档案局、河北省档案局、黑龙江省档案局、吉林省档案局、浙江省档案局、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青岛市档案局以及湖北省宜都市的代表在会议上发言,对各个地方结合实际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和介绍。

  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代表参观考察了宜都市林业局退耕还林和集体林权改革档案、驿马冲村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档案、龙窝村村民文化建设档案、宜都蜜柑集团合作社农业生产档案和陆城街道办事处综合档案的管理情况。

  会议由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和平主持。湖北省委副秘书长陶宏、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元江、宜昌市委副书记李亚隆参加了会议。

  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湖北省档案部门的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