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档案工作写入湖北省加快农村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湖北将大力加强村级档案室建设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42来源(作者): 

最近,中共湖北省委九届五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通过的《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五条“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中明确提出“加强村级档案室建设”,第六条“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明确将“档案管理”写入“加强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建设”之中。

  湖北省按照“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了“三农”档案工作。2008年初,省档案局、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继续与省农业厅联合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和科技示范户档案工作;与省委农办、省民政厅联合开展村民委员会档案工作规范管理指导工作;与组织、文化部门联合搭建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平台;与扶贫开发部门联合将档案工作纳入国家级、省级贫困县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计划组织实施。

  省档案局与省委农办、省民政厅确认了100个“三农”档案工作示范单位,并联合颁发了“湖北省三农档案工作示范单位”证牌。各市州县档案局通过制发文件、召开现场会、举办试点等形式,扩大试点范围,稳步推进“三农”档案工作。截至2008年12月底,全省1327个乡镇机关,有998个单位档案工作达到省二级以上管理水平。全省24184个行政村,已建档16950个,建档率达到70.09%,规范建档4536个。

  2009年,湖北省将进一步加大“三农”档案工作力度,按照省委九届五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加强村级档案室建设,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将档案管理纳入组织部门开展的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建设之中,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供多功能服务。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抓好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武汉城市圈、鄂西北生态文化旅游圈档案工作。在宜都市、大冶市、洪湖市兴办“三农”档案工作联系点,并在上述三个市开展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示范县工作。继续做好丹江口市、咸丰县、长阳县、阳新县、团风县、通山县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档案试点工作,新增大悟县、建始县两个试点县。同时在全省29个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县市中全面部署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档案工作。全省各市、州、县档案局都要确立5个以上的试点单位,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推进全省“三农”档案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