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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38来源(作者):
根据国家、省档案局关于积极有效地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开展,实现馆室之间档案信息资源的有序衔接,近日,辽宁省丹东市档案局作出部署,正式在市直机关中全面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
档案资源数字化是档案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深度开发利用档案资源服务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档案事业发展的方向。在市直机关首先推行档案数字化工作,对于促进全市档案管理模式由传统型向现代化转变,构筑现代档案事业体系,全面提高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确保档案实体安全,推动档案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档案数字化工作将是今后几年机关档案工作和档案馆工作最重要的基础业务建设。
丹东市档案局要求,各市直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数字化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列入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合理配置人员,掌握技术标准,增添必要设备,采用标准软件,加强基础工作和全程控制,确保工作质量,根据室藏档案数量确定具体步骤和时间表,确保档案数字化工作按时完成,逐步实现机关档案“增量电子化,存量数字化”的目标。
自2009年起,丹东市直各机关要在3年内将档案室内永久和长期保存的纸质文书档案进行全文数字化。有条件的单位可同时开展其他门类、载体(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各单位2009年12月底前,要按照《丹东市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和交换标准(试行)》的要求,完成本单位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的建设。在档案数字化工作中要加强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完善各环节的安全保密机制,加强对数字化加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与信息安全。丹东市档案局将把档案数字化工作列入今后3年机关档案工作重点考核内容,并适时进行执法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