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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38来源(作者):
解放思想 冲破封闭 走向开放
——列席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历史档案开放问题的会议
1980年5月19日召开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作出决定,同意中央办公厅关于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的意见。这次会议在新中国档案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这项决定是档案工作突破桎梏、走向开放,迈出密室、走向社会的标志。
1980年5月19日,中共中央书记处第21次会议讨论了历史档案的开放问题。我当时是中央档案馆副馆长,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档案馆馆长曾三和第一副馆长裴桐同志一起列席了这次会议,亲历了中央关于开放历史档案的决策过程。
对于档案的利用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1978年1月30日发过一个通知。通知规定,凡需要到中央档案馆查阅档案资料,必须由省部级以上党委向中央办公厅写详细报告,并经过中共中央负责同志批准。这个文件针对“文革”前利用工作中的所谓“错误”,沿用了“文革”期间对档案利用卡得很严的做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带动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史学、经济、科学界要求放宽查阅档案的限制,开放历史档案,简化手续、方便利用的呼声越来越高。原来的规定显然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中央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同志对此十分重视,中共中央副秘书长胡乔木先后作过几次批示,中心意思是要开放档案。1979年5月26日,胡乔木在关于选编《周恩来文集》的请示上批示:“这些历史文件,只要经过一定负责机构提出请求并经过审批。经过严格的登记、保存手续,限定阅读使用的范围,并规定严格的保密制度,是可以并应该借阅的。否则党的重要文献如何编辑?党史如何研究?”“党史上的秘密,经过一定时间,其秘密性和保密的必要性也就逐步减少,这是世界各国档案工作中的共同规律。”8月1日,他又在《中央档案馆档案利用与保密的问题的报告》上批示:“(应)在不妨碍保存保密的前提下为广大党政干部、工作人员和科研工作人员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现在办法过多地注意了前者,过少地注意到后者。” “对非机密和一般机密材料要准备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公开开放,其性质要近似图书馆。”1979年6月,在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上,一些学术界的代表提出议案,呼吁尽快开放历史档案。
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1980年3月,经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国家档案局提出《关于开放历史档案的几点意见》。这个文件是曾三同志亲自起草的,对历史档案的开放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为落实文件精神,中央办公厅向中央报送《关于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的请示报告》。5月19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会议,讨论中央办公厅的报告,就历史档案的逐步开放问题作出了决定。
会议由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主持。曾三首先对中央办公厅报告中提出的9条措施作了简要说明。接着,胡耀邦请胡乔木同志谈意见。胡乔木同意报告提出的9条措施。他说:“美国的档案是开放的,开放和使用都是有法律规定的。我们不仅有党和政府的档案,还有明清历史档案、东北的历史档案、西藏的历史档案,这些都是宝贝。我们守着大量的东西不让用,很可惜。要开放。党的历史文件也没有理由老保密,一次到七次党代会有什么秘密?说不上有什么秘密。”他认为,目前,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搞得不好,主张花一点钱,把档案整理好、保管好。他提出,报告规定的办法还是比较谨慎的。可以先这样做。关键是审批权。他主张除了绝密文件以外,机密和非机密的都由中央档案馆馆长审批。方毅、姚依林、王任重同志接着发言,都同意胡乔木的意见,主张积极开放历史档案,利用档案可以收费。王任重还认为绝密的内容多了一些,密级可以放宽。最后,胡耀邦同志征求了所有到会同志的意见,决定批准中央办公厅的报告。中办秘书局会后下发的《中央会议决定事项的通知》中写道: “同意中央办公厅提出的《关于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的请示报告》。书记处认为,档案的密级还可以放宽些。”“会议决定,以后档案利用,授权中央办公厅主管档案工作的副主任审批,实在没有把握的,再报中央书记处。”报告原稿上在“授权”一词前面有个“可”字,这个字按胡耀邦同志的意见删去了。
不久,中央下发文件,批准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利用中央档案馆保管的档案资料的暂行规定》和《中央档案馆关于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的请示报告》。这两个文件与以往的利用规定相比有了较大变化。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利用中央档案馆保管的档案资料的暂行规定》将中央档案划分成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几类,查阅绝密、机密档案虽然保留了省委办公厅写查档公函,但已经不再要求中央领导签字,查阅秘密和一般材料只要地方党委开介绍信即可,明显降低了档案利用的门槛。1980下半年,中央档案馆对利用党中央档案和国家档案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中央档案馆迎来了上世纪80年代的利用高峰。
作为亲历者,我认为,中央书记处召开此次会议,专门对开放中央档案馆档案以及中央档案馆工作进行讨论,对全国档案事业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意义非同寻常。29年后看这次会议,以下3点尤为重要:
(一)根据中央书记处的指示精神,全国档案的开放,首先要从党的革命历史档案做起。中央档案馆应该解放思想,冲破封闭、逐步走向开放,这是历史的必然。(二)全国所有的档案工作者,要真正解放思想,逐步加大档案开放的步伐。“文革”期间及此后一段时间,正常的档案利用被强加上“盗窃和扩散机密”的罪名,许多档案工作者遭到残酷迫害。“左”的思想长期禁锢着人们的头脑。档案工作者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虽然已经“平反”,但许多人心有余悸,明知开放是大势所趋,却不敢越雷池半步。书记处的这次会议让我们心里有了底,态度幡然一变,由消极变为积极。大家放开手脚为档案的开放利用准备条件。在利用审批方面,根据中央的授权,勇敢地负起了责任。(三)对档案工作的现代化发出了号召,推动了现代化的进程。在这之前,我们知道档案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档案管理工作自身也要实现现代化。而对于档案工作究竟如何实现现代化的问题,则考虑得很少。档案的开放利用暴露了我们管理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唯有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档案开放的实践,使档案管理现代化的目标变得具体、明晰了,现代化的进程从此更加大踏步地前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