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档案局馆: 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37来源(作者): 

新疆档案局馆各处室开展大讨论一致表示

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艰苦细致的努力,乌鲁木齐市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为了进一步认清“7·5”事件的性质、背景和处置情况,连日来,自治区档案局馆各处室组织干部职工,在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7·5”事件的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展开讨论。

  办公室和综合法规处的干部职工认为,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发展的生命线,与“三股势力”的斗争,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斗争,大家相信,有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作后盾,有全国人民的支持和新疆各族人民的团结,境内外“三股势力”的分裂活动永远不会得逞。

  业务处党支部、人事教育处和机关党委党支部的同志表示,各民族同胞长期在新疆一起生活,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各民族干部群众,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与分裂分子作坚决斗争;要擦亮眼睛,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绝不上热比娅之流企图挑起民族仇恨的当。

  保管保护处、征集接收处、信息化处经过座谈,大家形成共识,纷纷表示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以实际行动维护新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要从每一个家庭做起、每一个人做起,共同筑牢民族团结的基石。

  档案信息开发处的全体干部职工决心把接待工作作为服务的窗口,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同时,按照局馆的安排,深入挖掘档案信息资源,着手准备“民族团结教育展”筹展工作,把蕴藏在档案中反映各个历史时期新疆各族人民休戚与共、团结奋斗,共同开发、建设、保卫新疆的材料整理出来,通过展览的形式,向各族人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用典型事例充分说明:动乱是祸,团结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