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档案学会关于重新登记确认会员资格及吸收新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6 10:20:50来源(作者): 

各市、县(市、区)档案局,区直、中直驻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会员资料档案,做好学会换届工作,提供准确基础信息,进一步密切与会员联系,更好地为会员服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学会章程》,我会决定对现有会员的资格进行重新确认,并通过推荐和自荐等方式发展一批新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有会员重新登记

(一)学会工作人员对已入我会的个人会员、团体会员进行梳理,逐个拨打电话进行会员资格确认,对多次无法联系、明确退会的会员,视为主动退会。

(二)已加入我会的会员,按照会员身份,填写《广西档案学会入会登记表》《广西档案学会团体会员入会登记表》。

(三)重新确认资格时间:202275日至731日,逾期不确认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二、新会员入会方式

(一)入会程序

填写《广西档案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登记表》《广西档案学会团体会员入会登记表》,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发给会员证书。

(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会员享有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的权利;

4.优先取得本会的学术刊物和学术研究参考资料;

5.有权向本会申报档案学术研究成果奖;

6.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会员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关心档案事业的发展,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按规定交纳会费(团体会员会费为1000/年)。

三、其他事项

各市、县(市、区)学会会员将《广西档案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登记表》《广西档案学会团体会员入会登记表》报送至当地档案局,设区市档案局负责汇总本辖区内学会会员材料报自治区档案局。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会员将登记表交换至自治区档案馆(交换号71)或邮寄至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3号自治区档案馆广西档案学会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档案学会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方华娟,联系方式:0771508641015296534966;农建萍,0771880835313471195860

 

 

 

广西档案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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