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桂林、梧州、南宁分行

发布时间:2018-11-21 10:31:00来源(作者): 

中央银行桂林、梧州、南宁分行

全宗号:L052

 

一、机构概况

  1938年5月,中央银行在桂林成立办事处,同年8月升格为二等分行,1940年9月又升格为一等分行,内部机构设置文书、会计、营业、国库、出纳、发行、外汇、票据交换和检查9课。1939年12月,设立梧州三等分行,1946年1月升格为二等分行,内部机构设置文书、会计、营业、国库、出纳5组。1941年7月,设立南宁三等分行,内部机构设置文书、营业、会计、国库、出纳和发行6系,梧州、南宁分行及中央银行在广西的其他分支机构受桂林分行管辖。1949年11月,桂林、梧州分行均迁往南宁,解放后由省人民银行接收。

  中央银行桂林、梧州、南宁分行的业务主要是:办理国库发行桂钞卷;调拨军政库款;督缴存款准备金;控制调剂金融市场;办理存、放款业务;受财政部委托对各专业银行和地方银行进行检查、监督。

  

二、档案情况及内容介绍

  馆藏该全宗档案共148卷,档案起止时间为1939--1949年。

  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综合类

  有总行与各分行及分行之间的来往文电;总行、南宁分行关于秘书、总务工作的函电、批复;桂林、南宁分行有关更换印鉴的函电。

  (二)人事类

  有总行人事处关于人事工作的函电;总行、各分行有关人事任免、调动、行员进修、考核、考绩、雇工管理、晋级的简则、代电、函件;行员监察办法大纲;有关员工工薪、福利待遇及人寿保险问题的函电、通告;有关行员及亲属生活状况调查的函件;南宁分行人员姓名表。

  (三)业务类

  有总行关于货币发行、国库管理、会计、稽查、稽征工作的文电;总行业务局、三分行有关金银、外币、电汇业务及外汇牌价行情的来往文电;三分行与其他分行有关调拨、汇拨款项,电汇款、汇兑及委托解款的来往函电;广西省银行、三分行有关代理国库收支、农贷拨款及存款准备金问题的函件;桂林各单位有关领拨款经费、薪饷及税收问题的函电;贵县国库支库移交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