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30 10:31:00来源(作者): 

广西省政府

全宗号:L004

 

一、机构概况

  广西省政府1926年6月成立,采用合议制,设省务会议为全省最高权力机关,工作机构设置秘书处及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1927年5月,省政府改组,采用委员制,设委员9人,常委3人。1929年,省政府因蒋桂战争而解体。1930年1月,李宗仁在护党救国军总司令部下组织广西政务处,综理全省庶政。1931年3月,成立广西省政治委员会,代理全省政务。同年7月,重新成立广西省政府,仍采用委员制,设委员9人,组成省政府委员会。工作机构仍设1处4厅。1932年,省政府工作机构增设团务处、卫生委员会、乡村禁约审查委员会、法规委员会。1933年5月,团务处划归第四集团军管辖。1934年1月,省政府与所属工作机构实行合署办公。同时设立工业化学试验所,并筹备成立广西省经济委员会。4月,栽撤建设厅。7月,秘书处改为总务处,设立主席办公室,栽撤乡村禁约审查委员会。10月,设置会计委员会。11月成立气象所。1935年2月,正式成立省经济委员会,广西水利工程处改为省政府技术室。同年6月,撤销会计委员会,成立会计处、审计处;农林、矿务、工商、统计、禁烟5局亦与省政府合署办公。1936年1月,恢复建设厅,撤销省经济委员会,农林、矿务、工商3局及技术室并入建设厅。2月,成立建置委员会,栽撤禁烟局,会计处并入财政厅改为会计室。3月,设置人事管理委员会。9月,栽撤卫生委员会。10月,栽撤统计局。12月,审计处改组为审计委员会,后又改为审计部广西审计处。1937年6月,恢复会计处。9月,成立战时粮食设计委员会。1938年2月,设立农业管理处。8月,栽撤工业化学试验所,设置健康教育委员会。1939年8月,设置编译委员会。1940年6月,省政府工作机构作了较大调整:撤销总务处、人事管理委员会、建置委员会、法规委员会、编译委员会;主席办公室改组为秘书处,内设3科及秘书、会计、审计、法制、统计、编译6室;成立总办公厅;农业管理处、合作事业管理处并入建设厅。8月,设立卫生处。1941年1月,又将秘书处统计室扩充为统计处。9月,广西粮食局改为广西省政府粮政局。1942年3月,设置社会处、地政局。1943年4月,社会处并入民政厅,地政局改隶民政厅;统计处复为秘书处统计室;粮政局改隶财政厅;成立设计考核委员会。1944年,统计室改为省政府直辖。1945年5月,粮政局与广西田赋管理处合并为广西田赋粮食管理处。12月,恢复社会处。1947年1月,建设厅合作事业管理处划出合并于社会处,农业管理处改为农林处,民政厅地政局改为省政府直辖。2月,卫生处、农林处也改隶省政府。6月,统计室改为统计处。1948年1月,统计处改隶秘书处,社会处、卫生处、地政局改隶民政厅,农林处改隶建设厅。1949年5月,统计处与会计处合并为主计处,卫生处、地政局归并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及主计处、秘书处。1949年12月,南宁解放,广西省政府撤销。

  广西省政府为广西最高行政机关,统管全省重要行政事务。

 

二、档案情况及内容介绍

  馆藏该全宗档案共975卷,档案起止时间为1926--1949年。、

  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综合类

  有省政府历年工作计划、报告、建设大纲及政绩比较表;省党政军督导团工作纪要;各厅处工作综合报告;各行署、县、桂林市工作报告;省政府暨各机关战后复员工作计划、概况报告;广西大事记;国府委员邓家彦、国民党中央社会部郑燊畬及中央治安考察团第三组视察、考察广西的报告。省政府省务会议、省政府委员会历次会议记录,全省地方行政会议文件。

  (二)组织人事类

  有广西省县市各级行政事业机构组织规程、细则,机构设置及编制实施计划纲要;省政府合署办公施行细则、经过概况;行政院、省政府关于人事任免的训令、代电;关于工作人员登记、到职、任用、铨叙、考勤、考核、操行评定、奖惩、俸给标准、训练、管理的条例、规则、办法及考绩表、审查书;省政府人事行政概况,人事审议会议记录及地方行政会议人事议决案;省政府人事室、桂林市、各县人事工作总结报告;省政府及所属机关一览表、职员录、公务员资格审查合格表、卡片索引;各行署、县、市专员兼司令、县市长名册。

  (三)民政类

  有省参议会、各县临时参议会议长、议员及乡镇民代表选举、罢免、辞职的各种章则;省主席黄绍竑及其他局长、乡镇长、参议员被控告、检举的有关电文;省政府、省救灾运动委员会及各县政府关于水旱荒灾情形的报告、救济计划及工作概况;省政府关于推行地方自治的文件;行政院、省政府颁布的市县政、乡街建设实施办法、方案;有关行政区划及省界勘定、易名的训令、代电;梧州、桂林设市意见、批示、组织章程;全省各专署、县区划一览表;行政院地政署、省政府关于土地管理、地耤整理、官荒承垦的规则、条例、办法、代电;行政院、内政部、省政府关于办理户耤、婚姻、禁赌、管理娼妓、乐户、改良风俗习惯、优抚褒扬军人公务员、禁烟缉毒的计划、条例、规则、办法、训令、代电;省政府关于国民党、三青团及工会、农会、工商联合会等群众组织的条例、办法、规则,人民团体一览表。

  (四)军事类

  有李宗仁利用武汉政治分会改组湖南省政府、编遣湘军的代电;有关蒋桂战争、粤桂战争、抗日战争及蒋介石布置内战的电报;李宗仁、白崇禧关于西安事变的通电;省政府及黄旭初主席关于广西抗战宣传、情报及抗战时期施政情形的代电和各种宣传材料主;省政府关于民团、战地工作团、防空团、民众自卫队等编制、成立、组训的规则、条例;关于学生军训、服务及广西学生军团工作的训令、代电;省政府、军政部驻桂军粮局关于兵役及后勤军需工作的训令、代电。

  (五)外事、侨务类

  有省政府关于中越、中英关系问题的训令、代电;外交部、省政府关于外国使领馆人员、游客、侨民领发护照、出入境、旅游参观、居留入耤、监视、保护、检查、调查的办法、条例、规则、训令、代电;关于外国人在华任教、任职、雇工、传教、采访、讲演、租房屋土地和产权问题的办法、训令、代电及注意事项;省政府关于外宾招待办法;外国人游历广西姓名表;省政府关于归侨调查、辅导文件;第二十五、二十六届国际合作节材料。

  (六)工交类

  有省政府、资源委员会关于广西水电、矿产调查、勘测、建设计划、报告、概算书,工矿业调查表;省政府关于度量衡器营造、检定、违法处罚的办法、章程、代电;省政府关于内河水运、民船、航空及公路修筑、维护、运输、管理的办法、报告、训令、代电;省政府关于架设、维护长途通讯线路,购置通讯器材,无线电收发报,密码使用,邮件寄发、检查、运输的办法、报告、代电。

  (七)财经类

  有省政府关于整理自治财政的报告,广西省代理国家收入、地方岁出岁入总预算、决算、概算及统筹的文件;省政府、各银行关于银行营业、储蓄存款、借款、农田水利贷款合约的办法、训令、代电;省政府关于货(银)币经营管理、物价、税收、票据、典当的条例、规则、训令、代电;关于商号调查及农副产品购销出口的训令、代电。、

  (八)田粮类

  有省政府关于田亩清理,田赋征收、减免、附加及粮食征购、储运、调拨、管理的代电、报告;粮商登记材料;粮政登记材料;粮政工作人员奖惩办法、注意事项;省政府、粮食部仓库管理处关于农仓修建,仓库病虫鼠害防治,仓库、存粮交接、保管,粮食损耗的计划、办法、报告。

  (九)农林类  

  有省政府关于推广良种,栽培杂粮,推广绿肥、农家肥,推行冬耕、冬种,发展经济作物、家庭副业及制作农药、防治水稻病虫害、保护耕牛、改革农具的办法、计划纲要、训令、代电;广西农田水利计划纲要、工程报告;省政府关于林垦工作、植树造林、发展经济林木和苗圃生产的办法、代电;十万大山移垦计划及经费一览表。

  (十)合作事业类

  有省政府、社会部合作事业局关于组织成立合作社、合作农场、工厂等的办法、大纲,推行合作事业的训令、代电;省政府关于各县市合作事业中心工作计划、代电;关于合作社贷款、代购代销管理、税捐、会计工作,合作社员训练、考核、检讨及合作工作指导、调查、奖惩的条例、规则、训令、代电;省政府、国民参议员关于推进、完善县乡村合作社组织的提案、代电。

  (十一)文教类

  有中央图书馆杂志审查委员会、省政府关于新闻检查制度,图书、杂志、报纸登记、发行、查禁的法则、训令、代电及查禁书目一览表;省政府关于中学区划分,及国民中学、师范、实习学校设置办法、大纲、计划;教育部、省政府关于中等学校招生、课程设置、教学仪器、课本购置、学林营造、学田调查及推广职业技术教育的办法、规程、简章、代电;省政府关于战区中学迁移、处理,学校合并、调整情况的文件材料;广西出国留学人员姓名表;省中等教育会议文件。

  (十二)卫生类

  有社会部、省政府关于省立医院、医疗队及医药职业团体组织规程、办法;省政府关于实施健康教育计划纲要及医疗、卫生防疫、药品管理、中医医药广告、清洁卫生运动的办法、规定、代电;省政府、南宁医药研究所关于卫生医药人员招考、训练的计划、代电。

  (十三)统计类

  有省政府关于烟民、难民、户籍等统计工作的训令、代电;各级各类“公务统计方案”推行办法、总说明书及报表一览;民国30年广西各县面积、人口及地方普遍岁出岁入分数统计表;民国35年广西公务员任免人数统计材料;省政府历年实有人数统计图表;民国21--23年全省外贸统计表。

  (十四)会计类

  有省政府、会计处关于会计制度、报表的训令、代电;省政府税费存款户缴款书;各县会计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