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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7 15:45:30来源(作者): 自治区档案馆 覃韶山 李坚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自治区档案馆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创新“重要节点+主题党日”党建模式,以制度形式将每年“5.26”“6.9”“7.6”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固定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日,创出了党建工作和档案工作“双融双促”的发展新模式。
2003年5月26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视察浙江省档案馆时,高瞻远瞩地提出档案工作要“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今年“5.26”恰逢“三个走向”重要论述提出20周年。“6.9”即每年的6月9日是“国际档案日”,从2013年起,国家档案局将每年的“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7.6”即2021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把档案工作的重要时间节点作为固定主题党日活动日长期开展下去,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落实固定主题党日制度,有利于深化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历史使命感、时代紧迫感和工作责任感,引导党员干部更加热爱自己的崇高事业,激发出干事创业热情和干劲,更好为档案馆事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实现党建工作与档案工作的“双融双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