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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6 09:30:16来源(作者): 自治区档案馆 李坚
壮剧是壮族的戏曲剧种,主要流行于广西、云南等壮族地区,是在壮族民间文学、民间说唱、舞蹈杂耍、民间歌谣等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壮剧的产生没有确切的文字记录,上世纪五十年代时,广西学者开展调查,综合调查和当时壮剧艺人口述,推算壮剧应起源于清末,距今已有百年历史。壮族旧时自称“布托”,意即“土著者”“本地人”,把壮戏称为“昌托”即“土戏”,以别于汉族剧种,解放后才改称为“壮剧”。
壮剧植根于民族文化土壤之中,民族特色浓厚。由于地域环境、方言土语、音乐唱腔、表演风格及伴奏乐器的差异,壮剧产生了广西的北路壮剧、南路壮剧、壮族师公戏(又称壮师剧)以及云南的富宁壮剧、广南壮剧等分支。其中广西北路壮剧流行于使用壮语北部方言的地区,以马骨胡、葫芦胡、月琴等为伴奏乐器,唱腔主要包括正调、平调、卜牙调、毛茶调、骂板、恨板、哭调、哀调等,部分角色有特定唱腔,剧目有《卜牙》《文龙与肖尼》《刘二打番鬼》等;广西南路壮剧包括壮族提线木偶戏和马隘壮戏,流行于使用壮语南部方言的地区,以清胡、厚胡、小三弦等为伴奏乐器,唱腔主要包括平板、叹调、采花、喜调、快喜调、高腔、哭调、寒调、诗调等,行腔时采用帮腔形式,剧目有《宝葫芦》《百鸟衣》等;壮族师公戏脱胎于壮族民间师公教的祭祀娱神歌舞,流传于广西河池、柳州、百色等地,表演初时着红衣戴木面具,后改为化装着戏服,以锣、钹和无膜笛伴奏,剧目有《莫一大王》《白马姑娘》等。
《宝葫芦》是壮剧传统剧目,1955年3月晋京演出获优秀节目奖。上图为广西右江壮剧团演出《宝葫芦》
1965年,为保护和传承好壮剧的发展,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原德保壮剧团、广西右江壮剧团的基础上,组建了自治区级的国有表演艺术团体——现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壮剧团。时任区党委书记韦国清多次观看壮剧演出,指示要练好基本功,服务社会,立足广西,面向东南亚。在这六十多年时间里,壮剧创作硕果累累,从《宝葫芦》《百鸟衣》《一幅壮锦》到《红岭壮歌》《金花银花》《羽人梦》《瓦氏夫人》《醉酒英雄》,再到《歌王》和新版《瓦氏夫人》,壮剧这一艺术形式得到越来越多观众的认可和喜爱。
《歌王》是壮剧代表性剧目之一,通过“以歌代战”的情节传递民族团结、和谐共处的永恒主题,讲述了古代南征汉军与壮族先民从战争到融合的故事。剧中融入了《迎客歌》《哭嫁歌》《怀胎歌》《拦路歌》等大量原生态壮族山歌,板鞋舞、羽人舞等舞蹈元素,还吸收了铜鼓、傩面、花山岩画等元素,民族特色浓郁,是广西首部荣获文华大奖、“五个一工程奖”、曹禺戏剧文学奖三项国家级奖项的“大满贯”作品。
1998年3月,壮剧《歌王》在广西国际民歌节为中外嘉宾献演
1997年2月,壮剧《歌王》剧组离邕晋京演出

1997年11月,壮剧《歌王》获文化部文华大奖
除《歌王》外,多部壮剧精品亦斩获多项国家级权威奖项。其中,《金花银花》凭借鲜明的民族特色与细腻的剧情表达,荣获全国少数民族戏曲剧种录像演出奖;《瓦氏夫人》在第七届中国戏剧节上斩获中国曹禺戏剧奖优秀剧目奖,其剧本更获第十二届孔雀奖少数民族题材戏剧剧本评奖金奖,实现表演与文学创作双丰收;《冯子材》以激昂的爱国情怀与精良的音乐设计,荣获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最佳音乐创作奖;《百色起义》聚焦红色题材,斩获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最佳剧目奖、最佳导演奖,尽显主旋律创作的艺术张力。这些奖项覆盖剧目剧本创作、音乐设计、导演艺术等多个维度,充分彰显了壮剧深厚的艺术魅力与创作实力。
壮剧《瓦氏夫人》剧照
在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璀璨谱系中,壮剧以其独有的壮族基因成为文化印记。2006年5月20日,这件传承了数百年的艺术瑰宝,正式跻身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承载的民族记忆、艺术特质与传承故事,也随之被载入国家记忆,成为不可替代的精神财富。

2006年5月,壮剧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