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加强生态修复修补项目建设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2018-01-26 15:09:31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潘胜中
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南宁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项目牵头单位建立健全修复修补(“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下简称“双修”)项目建设档案,加强“双修”项目建设档案管理,为打造生态宜居、富有活力、具有山水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服务。
根据《方案》要求,各牵头单位应建立健全“双修”项目建设档案,按照重点项目建设档案规范要求,加强“双修”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同时,按照月报制度要求,每月5日前将上月建设推进情况(包括项目进展、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等)上报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政府。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牵头单位负责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重大问题召开会议研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