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档案整理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8-01-23 15:58:23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截止2017年12月22日,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档案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已全部完成了12个县(区)原新农合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的检查,各县(区)共整理了文书档案8122件、会计档案346520卷、照片806张、实物157件。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有关规定,检查组通过抽查实体档案,查看档案安全保管条件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和综合评议,同意12个县(区)原新农合档案通过专项检查,全市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档案整理取得显著成效。
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区)领导重视新农合档案工作。认识到在当前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中,原新农合档案的收集、归档、移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各县(区)成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并将此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对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力推进了档案整理移交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各县(区)结合实际,积极落实了档案整理专项资金,为档案整理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保障;三是各县(区)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档案整理各项规章制度,为档案整理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档案整理符合规范要求。由于原新农合档案积存量大,大部分县(区)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对原新农合档案整理。在整理过程中,各县(区)相关部门能够相互配合、积极沟通,稳步推进档案整理工作,专业公司开展档案整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档案安全保管条件有保障。大部分县(区)人社部门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及早谋划,积极落实原新农合档案接收后的存放地点,以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部分县(区)在办公条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统筹规划,积极落实档案安全保管的“八防”措施,购置档案密集柜、档案铁柜等基础设施设备,有效地保障了原新农合档案的保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