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档案局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度档案统计和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年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22 09:14:40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近日,南宁市档案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和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桂档办〔2018〕3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和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工作,确保既做好全市档案统计年报组织工作,又要抓好本局的统计年报工作。
    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南宁市档案局按照以往的惯例,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档案统计年报工作,要求办公室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
    及早部署,及早安排。市档案局接到自治区档案局文件后,第一时间分别印发通知至各县(区)档案局(馆)和各专业、部门档案馆,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开发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属各企业,明确了填报内容、填报注意事项、报送时间及方式、报送要求等。
    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为了确保档案统计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档案局要求各县(区)档案局合理安排基层填报单位的上报时间,要注意审核事项,认真做好相关数据的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