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档案局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
发布时间:2018-01-18 16:13:36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邓淑华
2018年1月4日,广西南宁市档案局印发《关于调整南宁市档案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在门户网站“南宁档案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南宁市档案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是依据《关于公布南宁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及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南审批发〔2017〕97号)而进行的。根据广西自治区政府、南宁市政府及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有关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的文件精神,南宁市档案局目前有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延期向社会开放档案审批”),由市档案局管理;公共服务事项2项(即“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的审核”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继续在南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南宁市档案局及时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要素进行了规范调整,相关的服务指南等材料同时报市审批局及南宁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档案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