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落实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出成效

发布时间:2017-12-18 16:32:46来源(作者):贵港市档案局 甘丽 

 
    2016年7月20日-26日,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广西2011年以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向自治区反馈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书》。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落实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贵港市的实际,今年1月23日,中共贵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贵港市落实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贵办通〔2017〕5号﹚,对全市落实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国家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档案馆库建设相对滞后、档案事业发展经费缺口较大、档案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三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11项整改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全市档案工作水平的提升。
    一是市、县级档案馆库建设稳步推进。2017年,贵港市和三区档案馆全部投入使用,桂平市新档案馆已落实土地和70多万元前期项目经费,平南县新档案馆用地问题经县委主要领导签字初步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全市新档案馆总建筑面积达14674.21㎡,档案馆库面积由“十二五”前的3270㎡增加到现在的18827.91㎡,新增了5.7倍,极大解决贵港市各级档案馆库容紧张的困境。
    二是各级财政追加经费有效解决档案事业发展经费缺口较大的问题。2017年,贵港市市长农融到市档案局现场办公,指示市政府办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市档案馆温控系统、实物档案柜经费问题。港北区、覃塘区档案馆分别追加54万元、70万元经费用于档案馆内建设、改善馆内设施设备,港南区追加386万元港南档案馆文化展厅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