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市委、市政府重视加强重大活动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02-25 10:11:53来源(作者): 

  24日,防城港市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重大活动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加强重大活动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重大活动的主承办单位在重大活动的前期就要部署档案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加强重大活动期间档案收集和管理,在规定期限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切实保证各类重大活动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各级档案部门要参与到重大活动成立的组织协调机构中去,及时跟踪重大活动,及时收集档案资料。

  《通知》要求各级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档案局应密切配合、互通情况,摸清本辖区内续建、新开工的重点建设项目底数。重大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辖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各参建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及时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时,应按规定通知同级档案局参加。项目竣工报告中应包含由同级档案局出具的档案验收意见。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对重大活动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重大活动档案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纳入档案工作目标考核及检查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活动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为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各级档案局、各活动举办单位以及各重大建设项目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合力推动全市重大活动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