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立异常信用纪录档案和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7-11-08 08:51:37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近日,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异常信用纪录档案和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13号)精神,加快完善全市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而印发的。
    《实施方案》指出,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在事关产权保护的立法、政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排头兵提供强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强调,要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街道和乡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社会与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将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体系。建立政务失信纪录档案,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建立异常信用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与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衔接。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以分类监管为手段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