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档案局认真做好迎接自治区财政厅开展2017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02 09:43:04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南宁市档案局认真做好迎接自治区财政厅开展2017年度
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
根据市财政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南财监〔2017〕35号)精神,南宁市档案局认真做好迎接自治区财政厅开展2017年度预算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
市档案局充分认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及早组织成立迎检工作组,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拟定迎检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并督促局财务室做好迎检准备,全力配合检查工作。
市档案局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文件精神,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自查,重点是检查是否公开了部门预决算,是否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是否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数和分项数额。同时,检查了部门预决算是否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否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是否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区分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是否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此外,还开展对公开方式的检查,重点关注是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是否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等等。
市档案局在积极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形成了自查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包括开展专项自查工作的组织情况,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以及加强预决算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并及时通过《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填报系统》,填报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检查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检查表》等。经对照检查,南宁市档案局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预决算工作,没有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