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县建立农村林区茅草树皮房改造工程档案
发布时间:2013-03-28 17:24:31来源(作者):
去年以来,富川瑶族自治县把实施林区农村茅草树皮房改造工程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做到“五个公开、五个到位”,总投入111万元,目前,37茅草树皮房改造户主已在年前搬进新居。
为推进农村林区茅草树皮房改造工程,富川县注重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对改造工程实行“五公开”,一是公开资助政策。把国家、省、市、县危改政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电视广播等形式向林区干部群众宣传公开,让民心工程惠及林区干部群众;二是公开申请审批程序。将个人申请到村民会议进行评议是否符合救助标准等审批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公开审批程序。将符合审批名单进行公开,让群众对审批名单进行监督;四是承诺公开。危改户、村委干部到乡镇危改办工作人员把实施农村林区茅草树皮房改造工程工作责任、建房时间等承诺公开并将承诺书张贴到所在村委、乡镇。资金发放对象、五是公开资金发放对象和数目。该县把茅草树皮房改造工程资金发放对象、数目公开张贴到所在村委、乡镇,让林区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该县及时制定出台了《富川瑶族自治县农村林区茅草树皮房改造试点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从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林业、纪检、财政、发改、国土、广电、残联及乡镇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农村林区茅草树皮房改造工作,并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农村茅草树皮房改造工程网络机制。该县建立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户,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明确了目标任务、改造原则、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基本要求和操作程序、资金筹集与发放等各项具体要求,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按个人申请、集体评议、入户审核、审批和公示的程序确定,做到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健全农村林区茅草树皮房改造制度,制定了农村林区茅草树皮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台帐管理等制度,对茅草树皮房进行拍照,并建立专门档案,做到制度健全,规范运作,档案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加强了农村林区茅草树皮房改造危房工作的管理。
该县加强监督和审计,专门设立农村林区茅草树皮房改造资金专户,做到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截流和挪用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