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立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档案
发布时间:2017-09-21 10:08:10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落实南宁市自然保护区内历史遗留矿区生态修复整改措施,建立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档案,统筹推进新建、生产和历史遗留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植被损毁的恢复治理,解决南宁市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新老问题”。
根据《方案》,2017年,南宁市将以市、县为单位,全面开展市、县发证小型采石场矿山的地质环境调查,查明南宁市采石场矿山主要地质环境问题及危害程度,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档案,详细记载采石场矿山隐患情况,明确治理责任人、治理时限等;2018年,编制完成市、县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规划,区分治理责任主体,统筹规划辖区采石场治理恢复工作,并完成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涉及南宁市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区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到2020年,基本完成存在地质环境问题的采石场综合整治工作。到2025年,全面完成历史遗留采石场和政策性关闭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最大限度恢复矿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