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要求做好市本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单位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18 09:43:16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近日,南宁市召开南宁市本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市委副书记冯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陈颖主持会议。会议要求做好市本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单位机构改革档案工作。
南宁市是自治区确定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城市。根据自治区有关批复精神,要求南宁市务必按照全国的统一进度在今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冯学军在讲话中强调,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是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依法治国,规范政府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政事分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推进改革,坚决维护改革方案的权威性、严肃性,不曲解、不变通、不迟疑、不讲价,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抓好贯彻落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项改革试点任务。
冯学军要求,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一要明确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勇于担当、勇于负责,既完成任务,又确保稳定。二要正确处理改革试点遇到的难点问题,把干部思想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稳步推动改革。三要严格执行改革的政策和纪律,确保改革有序进行。四要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他强调,市档案局负责督促指导改革试点单位的档案工作,各有关改革试点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加强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未经鉴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销毁档案,坚决防止档案的丢失、损毁。
据悉,南宁市本次纳入改革范围的共有52个事业单位,其中:15个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期间暂维持不变,待下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时再统筹推进;原列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继续承担原职能,按改革要求规范名称;36个涉及职能整合和机构编制调整的事业单位中,其中16个单位职能整合到主管部门,转为内设机构或并入相关机构,不再保留事业单位建制。此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力度较大,部分单位要机构变动,部分单位要转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