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建立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档案
发布时间:2017-09-15 09:40:03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南宁市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全区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部署会要求,严密组织部署联合整治行动和周末夜查全国统一行动。从9月11日至24日,参加由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河南、湖北、广东、广西等中南片区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为期两周的集中统一行动。建立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档案,将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入档案,采取销号处理的办法,处理一个销号一个,以案督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
据悉,在行动期间,广西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以泉南、广昆高速公路,207、209、321、323国道为重点,涉及桂林、百色、南宁、玉林、梧州、河池、柳州、来宾、贺州、贵港、钦州、北海、高支等13个交警支队,严管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面包车等六类重点车辆,严查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四种重点违法行为。
各地分别于9月11日、15日、18日、22日开展四次集中统一行动日。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辖区“两客一危一校”重点车辆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以及违法未处理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在异地运营的重点车辆,及时将隐患信息通报转递相关省区,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布控,消除动态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