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档案局完成文件清理初步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13 09:39:06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邓淑华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宁市人民政府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24号)精神,南宁市档案局组织专人认真开展文件清理工作。近日,南宁市档案局完成文件清理初步工作,共清理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文件10件,其中5件拟废止,2件拟继续有效,3件拟宣布失效;清理市档案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件,拟继续有效。
目前,按照文件清理工作的步骤和程序要求,市档案局已将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初步清理意见报市法规规章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清理办),并由市清理办的审核组负责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南宁市人民政府审定,在规定的时间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向社会公布有效的文件目录及废止的文件目录;市档案局将对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清理结果经负责人集体审议后将报市清理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有效的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