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信用档案列入南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7-09-13 09:26:45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潘胜中
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南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规划》把建立信用档案列入十三五规划,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规划》要求,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制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原材料进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督企业推进食品电子条码标识和食品生产档案(原料进出台账、出厂检验报告等)电子化建设,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全程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建立健全原辅材料进货把关和食品企业动态监管档案制度,推行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意识。实行企业风险管理与信用动态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诚信意识的监管互动机制。
《规划》明确,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质量安全档案追溯体系,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市场开办者基础档案信息库,重点加强对规模大、交易量大、辐射范围广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监管;探索建立完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规划》强调,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档案信息平台建设,覆盖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日常监管、信用管理、产品溯源、风险评估、检验监测、稽查与刑事侦查、应急处置、政务公开等重要业务范围,实现监管业务信息化全覆盖;逐步完善行政许可、日常检查、企业信用、检验检测、产品溯源、稽查执法等业务档案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主题档案数据库建设;依托“互联网+”先进信息手段,对食品药品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管追溯和信用管理,推进南宁市食品安全质量和供应链追溯系统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准入和监管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