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抓紧落实2017年度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预算任务
发布时间:2017-09-06 10:03:24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施少萍
根据《自治区档案局关于2017年度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任务预算额度的通知》(桂档函〔2017〕71号)精神,南宁市2017年度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任务预算额度10万元,其中市局本级任务资金3万元,武鸣区3万元、横县2万元、隆安县1万元、马山县1万元。为了确保项目单位按时完成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预算任务,南宁市档案局抓紧落实相关工作。近日,召开南宁市落实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预算任务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布置。市档案局分管领导、档案管理科负责人,各县(区)档案局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明确了相关单位的任务,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任务协作协议书》的约定,切实加强任务和预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中应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要抓紧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确保全年预算执行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