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30周年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7-09-06 09:55:59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邓淑华

 
    近日,南宁市印发《关于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30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南档〔2017〕50号),决定于9月1日至30日组织全市开展纪念《档案法》颁布30周年宣传月活动。
    活动主题是“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深入推进依法治档”,重点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活动将采取板报展览、播发档案法宣传标语、利用信息平台发送宣传信息的方式进行。要求市各级档案局(馆)、市直各单位各部门在本单位组织开展一期板报宣传活动,市直各单位各部门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档案法宣传标语或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各部门利用统一信息平台或手机短信向干部群众发送《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宣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