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立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档案--利用档案追溯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17-09-05 09:14:36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南宁市安监局执法人员对合成氨储罐区进行检查。
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特性,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容易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伤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巩固近年来开展的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的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宁市历来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连续12年未发生亡人事故,认真落实工作要求,扎实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建立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档案,深化危险化学品罐区、储存场所专项整治。目前已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库区普查,初步建立了台账、档案,利用档案追溯工作完成情况,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
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7〕21号)印发后,南宁市人民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南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工作。全市共安排了10个方面37大项、106个子项的具体工作内容,并明确每项工作的任务、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使《方案》的可操作性更强、工作完成情况可追溯。
目前,《方案》确定的37个大项已启动了15项,106个子项的工作已开展36项。
通过开展危化品安全治理工作,初步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企业普查,确认了涉及企业底数,目前,已完成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台账,危险化学品罐区、库区台账的工作。初步建立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全面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持续推动油气管道专项整治,深化危险化学品罐区、储存场所专项整治,健全危险化学品非法治违长效机制,推动科技强安,深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人员的技能培训。
南宁市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均建立了详细的台账、档案,利用档案追溯工作完成情况,有力推动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