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档案局印发实施新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7-08-31 16:29:20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廖茂隆
最近,南宁市档案局结合落实“回头看”整改工作,重新修订印发实施15项新的规章制度,在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等方面重新立规矩、定标准、明职责,进一步规范管理权限和行政行为。
新修订实施的规章制度共15项,其中《规则》1项、《制度》《规定》各5项、《办法》4项。内容涉及工作规则、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请假、考勤、节约等制度和接待、印章、网络、计算机管理等规定及公文处理、财务、办公物品和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等办法。修订后的规章制度更符合新形势和新要求,也更符合工作及管理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比如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中对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原则、内容、程序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强化了充分发扬民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既填补了制度的空白,又进一步规范了领导班子的权力运行和决策行为。
据悉,此次修订继2012年修订实施的12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新增加了5项,废止了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