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不断扩大档案宣传阵地--广泛发动市直各部门积极报送档案信息稿件
发布时间:2017-08-28 09:19:10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南宁市不断扩大档案宣传阵地
--广泛发动市直各部门积极报送档案信息稿件
为了广泛宣传首府南宁档案工作特色,展示首府兰台人风采,近日,南宁市档案局印发《关于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档案报刊杂志网站报送档案信息稿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动市直各部门向国家和自治区档案报刊杂志网站报送档案信息稿件,不断扩大宣传阵地。
《通知》指出,《中国档案》杂志、《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资讯网是国家档案局主管的全国档案报刊、杂志、网站。《广西档案》杂志、广西档案信息网是自治区档案局主管的杂志、网站。这些国家、自治区档案报刊、杂志、网站主要记录共和国档案事业发展历程,秉承为党和国家工作创大局服务、为档案事业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基层档案工作者服务的方针,突出高端、权威、专业、实用的特点,为社会各界传递档案工作最前沿的信息,解读档案部门最新的经验,展示档案文化的精深博大。坚持政治性与专业性、行业性与社会性、知识性与趣味性、严肃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指导档案业务,沟通社会信息,揭示历史真相,记载当代要事,为档案事业服务,为社会进步服务,为读者服务。在《中国档案》杂志、《广西档案》杂志上发表文章,还可作为评定档案系列职称的材料。
《通知》列出了报送档案信息稿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的情况:传达、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档案法律法规情况;传达、学习、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档案工作部署情况;单位领导重视档案工作情况;档案工作经验、取得的成效和档案工作先进事迹;开展档案工作的新举措新办法;解决档案工作存在问题的好办法、好措施;其他。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可自行撰稿、组稿。如认为有相关信息报道内容,可邀请市档案局有关人员协助采访报道。并要求将信息稿件报南宁市档案局,由市档案局筛选后报送国家、自治区档案部门采用。
《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明确一名档案信息员,并填报《档案信息员回执表》,以便加强联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