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档案局开展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督查

发布时间:2017-08-24 11:20:53来源(作者):梧州市档案局 陈芳


梧州市档案局局长宁波(右一)、副局长黎明(左一)正在检查精准扶贫档案 
 
    7月14日—26日,梧州市档案局组成督查组在宁波局长的带领下分别到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等扶贫办和各县(市、区)精准扶贫档案试点镇、村,对梧州市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督办检查,重点督查了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推进会要求开展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情况。
    市档案局在举办全市精准扶贫档案业务培训后,为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整理,也为了全面地了解县(市、区)和乡镇、村开展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情况,更有针对性地指导县(市、区)规范收集整理精准扶贫档案,组织开展了此次督查。督查组一行采取“听、看、提”的方式:一是听,与各县(市、区)档案局局长、扶贫办主任、档案业务指导人员及档案员进行座谈,听取各县(市、区)情况汇报,了解各县(市、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二是看,督察组实地仔细查看精准扶贫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安全保管情况。三是提,针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问题,提出今后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意见和要求。
    宁波局长在督查中指出:各县(市、区)一要充分认识到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档案管理是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落实专责专人,做到专人专管。二要统一工作规范,确保完整收集。认真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档案管理办法、归档清单收集整理精准扶贫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齐全、完整。三要注重业务指导,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精准扶贫档案专题培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档案部门要加强指导。四要保障好硬件设施,要设有独立的精准扶贫档案室,确保档案的保管安全。五要把镇、村扶贫档案试点工作做好做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开展,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将党和国家扶贫攻坚战略的重要历史见证、真实的原始记录齐全完整地保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