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实行“三规范一公开”制度,并建立档案台账,严把“五关”,加强对民族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了资金阳光运行。
规范项目申报关。该县严格实行市、县两级评审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项目报批程序,经实地调查并经班子研究讨论后确定申报项目,做到严管、严查、严防,确保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的真实性、科学性、惠民性。
规范工程质量关。严把施工合同的签订,完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手续;严把施工的过程,督查内容做到面线、大小、集散、新旧兼顾,督查方式做到查教、查纠、查听、查究结合;严格项目的验收,项目竣工后,由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规范资金使用关。将各类民族专项资金纳入县财政专户管理,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帐“三三”制,通过县财政专户按工程进度严格审查后方可批准拨付。同时县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严格按照“一查、二纠、三规范”和“一查、二督、三服务”的要求,严防出现套取、挪用、侵占民族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出现,做到专款专用,规范公开。
公开专项资金的信息。利用“政务、村务”等公开栏定期全面公开资金的来源和去向,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不定期的检查,实现了民族专项资金的阳光运行。
规范的档案材料关。县档案局派出业务骨干到县财政局做好民族专项资金各种报表、账目、材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归档工作,建立专项档案台账,确保民族专项资金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规范。
据统计,2012年中央、自治区、市三级安排该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共9个,资金111万元,目前,各项目工程已竣工,项目质量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