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首次发现清代官府双面禁约碑

发布时间:2017-08-14 11:49:18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潘胜中


正面的《奉部督抚藩臬各大宪批示》

背面的《禁革各塘夫役条款碑记》

 
 
    近日,从南宁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获悉,该办在编纂《扬美村志》的调研工作中,首次发现一块清代官府双面禁约碑,正面是《奉部督抚藩臬各大宪批示》,背面是《禁革各塘夫役条款碑记》。
    《奉部督抚藩臬各大宪批示》是由清政府兵部于嘉庆五年(1800年)颁布的禁令,行政级别最高。此碑在诸多关于扬美历史文化的书籍、游记中已有描述,可谓广为人知。但《禁革各塘夫役条款碑记》,却一直默默无闻,藏在背后,可说是鲜为人知。《禁革各塘夫役条款碑记》不但没有见于各种版本的广西金石、碑刻目录,连最近出版的《广西石刻总集辑校》(杜海军点校,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12月第一版)也漏收,甚至在改革开放后,江南区乃至南宁市的多次文物普查工作,也未见提及此碑。《奉部督抚藩臬各大宪批示》与《禁革各塘夫役条款碑记》实为一碑两面,而一般人只会被正面的《奉部督抚藩臬各大宪批示》所吸引,而没有注意背面的《禁革各塘夫役条款碑记》。《禁革各塘夫役条款碑记》能够重见天日,的确具有戏剧性,如果不是因为编纂村志,此碑不知还要等到何时才能被人们所熟知。
    《禁革各塘夫役条款碑记》落款为“大清嘉庆十三年春王正月谷旦立”。“王正月”是怎么回事?战国时期齐人公羊高撰、汉谏议大夫何休注《春秋公羊传》“卷一·隐公元年·春王正月”记载:“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有趣的是,当年下令镌刻《禁革各塘夫役条款碑记》的官员,也许怕老百姓看不懂具体规章制度,所以附有《宣邑派拨夫例》,举出宣化县从嘉庆六年(1801年)至嘉庆八年(1803年)的5起官府违规、百姓上告的具体事例,而且5起官司全部是百姓赢了,宣化县官员被迫整改或受处分。这是《禁革各塘夫役条款碑记》最为独特之处,可谓“广西唯一”。
    此碑不但未被各种碑目收录,而且禁革的相关内容也为南宁市所仅见,在全广西虽有类似的古碑(或无碑而仅存碑文),如龙胜的《永定夫役章程碑》《奉宪刊行禁革夫役章程碑文》、恭城的《服徭役碑》、兴安的《禁滥派夫役碑》、那坡的《举行夫役定额碑记》等,但内容完整性、保护完好程度也不及《禁革各塘夫役条款碑记》。加上《奉部督抚藩臬各大宪批示》与《禁革各塘夫役条款碑记》为清代官府双面禁约碑,在南宁市尚属首次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