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进行督查通报
发布时间:2017-08-10 09:54:27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南宁市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档案工作进行督查通报
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7年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第一次专项督查通报》(南府办字〔2017〕182号),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第一次专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确权工作涉及5县7城区和经开区共105个乡镇1413个行政村29543个村民小组,承包农户数106万户,国土二调耕地面积953万亩。截至2017年5月10日,全市确权工作完成农户调查103.83万户,占农户总数的97.60%;完成地块测量561.44万亩,占集体耕地面积87.78%;完成二轮审核公示农户92.29万户,占农户总数的86.75%;完成确权可颁证耕地面积476.43万亩,完成确权可颁证农户数88.17万户,占总农户总数的82.87%,在全区14个地市排名中居第10位。
通报指出,档案整理归档规范性有待提高。主要是确权工作与建档归档没有同步进行,材料信息填写不规范,公示图缺少制图人、审核人、审核时间、制图单位,公示确认图上没有农户签字、手印等,材料缺项、漏项比较多,共有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未收集,或通过农户采用网络传输,使用的是放大后的身份证复印件,不符合规范,确权综合类材料存在使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现象,不利于保存,特殊载体档案(如照片、影像)未按规定收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深入开展攻坚年、攻坚月行动,倒排时间,加快进度,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做好标准化、规范化存档工作,各县区、开发区要在当地档案部门的指导下,对已完成调查登记的所有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整改和完善,确保调查和登记成果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落实保密制度和档案安全,确保档案资料规范、齐全、及时归档,并对纸质档案建立电子档案。对尚未归档的资料,按照《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发包方、承包方纸质档案材料示范样本》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承包方、发包方调查表,建立一户一档案袋,完善材料目录,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档案材料登记、收集和整理,确保按承包方一户一档、发包方一村民小组一档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