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派驻纪检机构与驻在单位联席会议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7-08-10 09:46:06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为了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工作联系与协调,及时沟通情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市纪委印发了《南宁市纪委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联席会议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近期  以来,南宁市档案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工作办法》要求。
    市档案局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联系协调的随时召开。派驻机构及时向市档案局通报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传达了《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督促抓好贯彻落实,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有关典型案例等;市档案局配合市纪委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向派驻机构报告重要事项和问题线索,及时办理派驻机构转办和督办的信访件,并按要求进行反馈,配合开展调查核实、立案审查和问责工作;及时向派驻机构提供与市档案局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上级和本局有关文件、资料,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文件、资料,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报告及整改措施;科级干部的任免、奖惩,人员招聘、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其他需提供的重要文件、资料,报备有关干部名单资料,将市档案局机关科级干部名单及干部任免审批表报备派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