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立党员基本信息档案数据库
发布时间:2017-08-09 16:12:11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潘胜中
近日,南宁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党员基本信息档案数据库,运用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应用,推进组织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党总支、党委)通过比对党组织成立文件、居民身份证、党员花名册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采集到的党员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认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范,核对无误后,录入党员信息系统。党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学历、人员类别、所在党支部、加入党组织日期、转为正式党员日期、工作岗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党籍状态、是否为失联党员、是否为流动党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