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立房企诚信档案--拟发布房企诚信“红黑榜”

发布时间:2017-08-04 08:48:21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南宁市建立房企诚信档案
--拟发布房企诚信“红黑榜”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从业主体履约行为,推进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8月2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了《南宁市房地产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据悉,房地产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是通过对房地产行业从业主体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和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中的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进行征集和信用评定的基础上,诚实守信企业列入“红名单”,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相关部门或单位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在一定时间内对列入“红黑名单”企业进行相应激励或惩戒的制度。南宁市要求将房企诚信情况建立档案,“红黑名单”管理期限为两年。
    《意见稿》规定只有诚实守信连续3年无不良记录的才能进入“红名单”,并规定了对列入“红名单”企业采取的6种激励措施。列举了进入“黑名单”的7种情形,并规定了“黑名单”将会受到9种监督和惩戒措施。
    “红名单”公布期限内,发现“红名单”主体不再符合“红名单”规定条件要求的,应当从“红名单”中予以删除并向社会公布。“黑名单”公布期限内,发现“黑名单”主体因“黑名单”认定标准发生改变,不再符合新认定标准的,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并向社会公布。
    “红黑名单”有效期届满,名单主体无新增失信记录的,自动退出名单,有关信息转入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