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要求建立河长制档案--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7-08-03 15:20:25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南宁市要求建立河长制档案
--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近日,南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南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市委副书记冯学军、副市长刘为民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建立河长制档案,建立河长制档案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河长制档案工作,将河长制形成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扫描、提供利用,用档案记载河长制建立的全过程历史。
会上,市水利局介绍了南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编制情况。各成员单位对方案内容进行了讨论研究。冯学军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既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也是南宁市坚持治水、建城、为民主线,打造高品位的现代宜居都市的迫切需要,是改善城市水环境的有力抓手。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有所作为、有所贡献,还市民一片碧水青波,使南宁清水长流。冯学军要求各有关部门,一要深刻认识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真正把城市江河湖库的改造、管理及保护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全面推行河长制,并结合南宁市水生态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二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起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执行体系,有效解决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三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巡查、排除隐患,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河长制真正发挥作用。
据了解,“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河长制”是地方政府对水环境治理负责的基本制度,是加强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抓手。
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目前,南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正在全力推进,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积极推进江河湖库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保护,从大江大河到支流小河,南宁的每条河流都将拥有专门管护责任人,一城清水造福人民,一湾清泓泽被下游将成为常态。
据悉,南宁市1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共有559条,加上1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约2000条,全市在册登记的水库共746座。按照部署,南宁市于5月底前完成50平方公里以上江河信息调查工作,9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实行河长制的江河湖库信息调查工作,并绘制水系分布示意图;在2017年底前市、县(城区、开发区)、乡镇(街道)都要印发工作方案,明确每一条江河湖库的河长,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