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参加培训可申领两种补贴
发布时间:2017-08-01 09:11:01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潘胜中
近日,南宁市出台《南宁市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管理实施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到南宁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培训后经鉴定合格,可以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办法》规定,贫困家庭子女(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包含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不含高职院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简称“五类”人员)到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给予300—500元培训补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培训工种不同,给予1000—2200元培训补贴。培训补贴实行个人先垫后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