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档案局转发执行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通知精神
发布时间:2017-07-27 15:21:36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近日,南宁市档案局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转发的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通知,转发给市委和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各企业,要求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南宁市档案局的转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的档案安全,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切实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各种隐患,要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完善方案预案,提升保障能力。如发生档案因灾受损情况,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档案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