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档案局制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措施
发布时间:2017-07-12 10:47:41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近日,南宁市档案局印发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措施》(以下简称《实施措施》),明确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开内容、实施措施和工作要求。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6〕107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南宁市档案局制定印发《实施措施》。
《实施措施》明确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处级非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局政务公开工作。
按照《实施措施》,南宁市档案局政务公开的内容共8项,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督查和审计情况公开、推行档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机制、重要政务舆情回应机制、优化政务服务功能、加强南宁档案信息网站建设等。每项政务公开均明确了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措施。
《实施措施》要求全局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加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确保实施措施落实到位。各科室要认真履行本局政务公开工作职能,加强协调和配合,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注重自我学习和提高,熟悉和掌握上级职务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本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