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对企业档案工作开展年度检查

发布时间:2013-05-17 16:36:49来源(作者): 

  近日,南宁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做好企业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单位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的要求,做好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市档案局将对各企业单位开展年度归档检查。

  《通知》要求各企业在6月底前完成本企业2012年度行政、经营、生产、党群管理、产品开发、科研开发、项目建设、设备仪器、会计、干部职工档案、电子文件等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目录著录工作。按照《南宁市企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分细则(试行)》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同时,要求各企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积极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工作,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加快档案数字化工作步伐,提高企业档案工作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