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落实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7-06-12 11:21:04来源(作者):东兴市档案局 谢乃芬
根据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反馈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书》(档函〔2016〕20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落实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防城港市落实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文件精神,东兴市迅速开展对照自查,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印发了《东兴市落实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细化整改措施,重点解决档案馆库建设相对滞后、档案事业发展经费缺口较大、档案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等三方面问题。经过半年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档案馆库建设相对滞后问题的整改成效:一是完善档案馆功能用房建设。将档案馆展厅、报告厅、档案查阅室等功能室建设经费纳入2017年财政预算,目前正在进行展厅设计、拟定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方案等前期工作。二是将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余款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尽早结算支付给有关施工单位。
档案事业发展经费缺口较大问题的整改成效:一是每年适度增加档案工作经费。从2017年开始,每年增加5万元档案馆运行维护专项经费,馆藏档案的日常维护和保存保管有了经费保障。二是农业农村档案工作适当安排专项经费。目前农业局已将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经费30万元纳入部门预算,下一步还将申请追加经费开展土地确权档案数字化工作;民族扶贫宗教局今年计划安排10万元经费开展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有效促进我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协调发展。
档案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问题的整改成效:一是完善档案局班子队伍建设。2017年2月东兴市编委会同意增加档案局副局长领导职数1个,并于6月重新核准印发三定方案。二是增加档案管理人员。2017年初人社局为档案局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2个。三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办、人大办、外侨办、城投公司和档案局等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档案规范化整理、档案数字化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解决档案工作人力、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