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开展档案资源登记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05-29 09:51:12来源(作者):
近日,梧州市档案局向梧州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产业园区、各人民团体和有关事业企业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其将本单位及所属机构形成的档案数量、种类、所属年度以及案卷质量等基本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及时上报档案部门备案。
开展档案资源登记管理工作,是梧州市档案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9号令和全面开展“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摸清接收家底,全面了解各单位档案的内容和成分,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全面建立和完善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筑牢梧州档案事业发展和服务能力的基础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