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细化整改方案认真落实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17-02-09 10:40:13来源(作者):贵港市档案局 梁玉成

 
    2016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落实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印发后,贵港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经深入调研,多次征求意见,2017年1月23日,经中共贵港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市委办、政府办名义印发了《贵港市落实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坚决推进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我市档案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贵港《整改方案》的出台,进一步落实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是继2015年贵港市“两办”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又一重要文件,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对贵港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贵港《整改方案》对照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书》,结合贵港档案事业现状,共提出11条整改措施,重点解决市、县级档案馆库建设相对滞后、档案事业发展经费缺口较大、档案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等三方面问题。《整改方案》根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在整改措施里明确了相应责任单位,明确把档案工作列入全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强化责任的落实,要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保障档案经费投入和推进档案室建设,把市委组织部列为责任单位之一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把整改落实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事项,进一步细化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落实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坚决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推动我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打造“实力、活力、魅力、给力”四力贵港、加快建成西江流域核心港口和新兴工业城市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