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档案局召开《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16-12-30 10:27:40来源(作者):柳州市档案局 龚汉乾

 
    为更好贯彻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柳州市档案局及时组织召开市、县(区)档案局局馆长、业务人员学习交流会。
    柳州市档案局局长吴玛霞在全上强调:要以提升档案馆服务能力为主线,以确保档案安全为底线。一是服从服务大局,全面提升档案服务能力。服务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要把利用馆藏档案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我们的主题。要充分发挥档案服务社会的功能,整合档案资源,尤其是民生档案资源。扩大服务领域,让档案服务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倾斜。要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突出档案行业特色,结合历史文化,实施差异化思路,继续开展民族文化记忆工程,加强档案编研利用,多出精品。二是紧抓政策机遇,加快推进档案馆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市县(区)综合档案馆全部达标。在新馆建设上融入“绿色”发展理念,在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设设计规范》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低碳、环保、生态、节能的理念。在外观和功能设计上重视“五位一体”的功能需求和人文内涵,注重展现档案和地方特色。三是加快转型升级,继续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要重视网络技术,各类数据平台建设和大数据分析挖掘给档案馆工作带来的挑战,推动信息技术在档案工作中的广泛覆盖和深度集成作用,克服档案行业的转型阵痛,迎接共建共享时代的来临。四是加强到期档案征收进馆和档案业务指导力度。要持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多沟通、多联系,做到到期档案“应收尽收”。以搞好业务考核落实人员为抓手加强业务指导力度。五是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各级档案局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好国家档案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抓好档案安全工作,做到“查档利用,人不离档”,进库房调档必须是本馆正式职工。数字化扫描必须实行监控和人控双保证,杜绝服务外包工作中档案失窃、泄露造成不当扩散的情况发生。
    会上,各县区档案局局长就《实施意见》纷纷发言,表示要紧紧围绕《实施意见》精神,按照要求,对“三个体系建设”工作、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及保障力度等方面工作认真梳理,找到症结,找出解决办法,及时把各项档案业务规范和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使《实施意见》成为柳州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路线图、助推器,提振档案工作士气,鼓舞档案工作热情,把全市档案事业推向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