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档案局16件档案被确定为文物

发布时间:2015-07-28 10:09:22来源(作者):融水县档案局:梁金玉 

  近日,融水苗族自治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对县档案馆的可移动文物进行了鉴定。经过联合组工作人员仔细辨识、认真核定,最终确定有16件藏品为可移动文物。
  融水县档案馆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国家档案局关于积极开展做好档案系统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馆藏实际,组织人员对馆藏具有文物价值的档案进行了认真地清理鉴定、登记统计。县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工作人员在对融水县档案馆的可移动文物鉴定后,核定的16件可移动文物保存完好、有一定的历史价值。融水县档案馆协助县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及时做好可移动文物测量、拍摄、信息数据采集和登记建档管理,并将16件可移动文物图片挂到国家文物网,并切实加强做好可移动文物保管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