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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23来源(作者):
风生水起北部湾 档案服务紧跟进
——广西出台加强北部湾经济区和各级经济开发区档案工作指导性意见
2008年1月,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标志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不久前,又批准建立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这是了党中央、国务院重视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当前,广西北部湾风生水起,每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的项目达近百项,我区经济发展又迎来一次重大的历史机遇。广西区党委、政府以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深入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推动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促进广西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广西区档案局在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努力探索促进全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紧密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就如何加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各级经济开发区档案工作为专门课题,深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经济开发区开展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各级经济开发区档案工作的意见》的初稿,同时广泛听取了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自治区经委和各有关部门以及各方面的修改意见,最后与自治区经济委员会联合出台了这个指导性意见。
《意见》要求广西各市档案局、经委、各级经济开发区以及区直各有关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各级经济开发区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要站在对历史负责的高度,把北部湾经济区和各级开发区档案工作作为北部湾经济区和各级开发区建设必不可少的工作抓好。
据统计,目前我区设立了31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港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其中国家级开发区8个,自治区级开发区23个。《意见》的出台,为全面深入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档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将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各级经济开发区档案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