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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20来源(作者):
9月9日,梧州市召开市直机关单位档案移交进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市直机关单位档案移交工作进行总动员。
市档案局局长何敏汉在会上做了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秦春成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林桂良在会上宣读了《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梧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市妇联的有关人员在会上介绍了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做法和经验,市档案局业务人员解读了各类档案移交进馆的具体要求和质量标准。市直机关有档案移交进馆任务的53个单位11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国家积累、保管、保存档案是每个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法定义务。依法接收档案是档案馆的法定职责。会议要求,有档案移交进馆任务的各机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要求,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今年年底前,将1998年以前形成的永久、长期保存的各类档案,认真收集、整理好依法向市档案馆移交,使应移交进馆的各类档案收集齐全、整理科学、检索工具齐备,保证移交进馆的档案能够真实、系统、全面地反映本单位的历史面貌。同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档案移交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和档案业务建设,不断夯实档案业务基础。档案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移交进馆的档案质量,档案移交和接收双方,要加强互动,密切配合,及时共同协商解决档案移交中的问题。年底,市委办、市政府办将会同市人大有关部门对档案移交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档案移交进馆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