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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17来源(作者):
日前,广西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印发了《关于规范县区档案管理机构设置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县区档案管理机构的名称、规格和隶属关系。
《通知》指出,南宁市辖县区档案管理机构名称统一定为“XX县区档案局(档案馆)”,为县和城区党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至此,南宁市城区档案管理机构的名称由“城区档案馆(档案局)”改为“城区档案局(档案馆)”,隶属关系由城区党委办公室主管的事业单位调整为城区党委直属事业单位,规格由相当副科级调整为相当正科级。南宁市城区档案馆(档案局)于2005年成立,由于当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更加注重档案管理职能。但随着城区档案事业的发展,管理范围的不断拓宽,城区档案行政管理的职能更为突出。这次重大调整,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重视,提升了城区档案局馆的地位,有利于城区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